时间:2024-01-17 23:11:05
《再敬月梢头》主角钟月李瑶,是小说写手“聿舟”所写。精彩内容:刚出办公室的门,江敬就假装一脸严肃地问钟月:“遭了!”钟月被惊了一跳,心想这人在干嘛?江敬接着说:“我这下成红花了!”钟月盯着江敬左看右看,想确定他脑子是否还正常:“你没事儿吧...”钟月拿着自己的作文在他面前晃了晃。“上次不是说了嘛,给你当绿叶,结果没成功,我这下直接升级成了红花,不符合我帅气潇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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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自己心里非常清楚,这次写的确实不好,输给江敬无可厚非,之前也做好了心理准备,只是听见老师宣布结果,自己还是有些失落和自责,要是不生病,状态好些,肯定能写出更好的内容。
江敬反倒一脸诧异:“老师,平时写作文,咱们班大部分都是钟月第一,有时候年级第一也是她,这次怎么要我去参加比赛。”
“写作这种事情本来就不是固定的,时间,心态,身体状况,都会影响写作内容的呈现,选你也没有说钟月写的不好,只是你更适合这次的比赛,钟月也别灰心,再接再厉,好了,你们都回去准备上课吧。”
李老师将钟月的作文递到她手上,钟月双手接过,江敬晃了一眼题目《读鲁迅杂文集有感》心想,还真是喜欢鲁迅,上次自己居然精准踩雷。
刚出办公室的门,江敬就假装一脸严肃地问钟月:“遭了!”
钟月被惊了一跳,心想这人在干嘛?
江敬接着说:“我这下成红花了!”
钟月盯着江敬左看右看,想确定他脑子是否还正常:“你没事儿吧...”钟月拿着自己的作文在他面前晃了晃。
“上次不是说了嘛,给你当绿叶,结果没成功,我这下直接升级成了红花,不符合我帅气潇洒的人设。”
还记得这茬呢,钟月早忘了,不过被他这么一惊一乍地闹了一下,心里也没那么闷闷的了,又觉得江敬自称红花有些搞笑。
“那...”江敬看钟月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正准备开口,就被从楼下飞奔而来的李瑶给打断了。
“月月!怎么样,李老师是不是选你的作文了,我就说你肯定能赢的!”李瑶看钟月嘴角带笑,感觉一定稳了,李老师肯定选的是月月的作文,哈哈与有荣焉。
“不是。”钟瑶看着跑上来的李瑶,拉着她边走边说。
“嗯?不是,什么不是?”李瑶头上嘟嘟嘟冒出一头问号?????
“选了江敬的。”钟月挽着李瑶的手臂,头轻轻靠在她肩上,离上课还有几分钟,她们站在教室门口的走廊上,安静说着话。
“啊?凭什么啊,李老师选的?怎么不让咱们全班投票决定啊!”李瑶坚信钟月是不可能输给江敬的。
“求求了,瑶瑶,你还想公开处刑我!这次确实是我没写好,拿到班上投票不得丢脸死了。”钟月顿了顿,又说:“我最近老是感觉心里慌得很。”
“心慌?这还没到升学考呢,还有一学期,现在慌什么?”李瑶把手从包里抽出来搭在钟月肩上,突然两眼睁大,眉毛上扬,一副担忧的模样:“你病该不会还没好吧!这可拖延不得!”
钟月安静地想了想,感冒的时候心慌的感觉尤其明显,其他时候都是一两秒钟,转瞬即逝,大概是感冒的并发症吧。
“应该没什么事情,别担心。”钟月朝李瑶笑了笑。
“对了月月!我看电视里小说里都说,喜欢一个人就是会有心慌的感觉,你该不会是喜欢上谁了吧!”李瑶眨巴眨巴眼睛,面带揶揄,一副八卦的样子。
李瑶平时最爱看电视看小说,对《霸道总裁爱上我》《迷倒校霸》《我的忠犬校草男友》这种类型特别着迷。
“喜欢?想什么呢你,我没有喜欢谁,大概是病还没完全好吧,走吧上课了。”
上课的时候钟月难得走神,脑子里还在想之前和李瑶谈论过的话题。
——喜欢,所以什么是喜欢?
“钟月,月月!”李瑶拍了拍钟月,小声地说:“老师让你起来回答第七道选择题。”难得在上课的时候走神,钟月晃了晃脑袋,醒醒神,认真起来回答,恢复正常的上课状态。
不过,那周的周末,她偷偷一个人骑车上街,到学校门口的那家文具店买了几本青春文学小说,晚上自己躲在房间里偷看。
她仿佛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沉浸在小说的文字世界中,她羡慕里面诚挚专一的感情,和乐融融的家庭,追逐梦想的坚定,还有任何困难都打不倒的热爱。
原来青春文学小说不尽然是李瑶平时给自己说的那些霸道总裁类型的,它们是一个完整的,独立的世界,能让你感受到,主角配角们是真实地生活在世界上某个地方的。
时间久了,钟月也不局限于青春文学类,各种类型她都开始涉猎,刑侦,解谜,探案,旅行,传记等等...书看的多了,总能对写作有所提升,每当钟月的作文被当做范本在班上朗读的时候,她总会下意识先看江敬的反应,江敬却总是埋着头写写画画,全然一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模样。
没关系,钟月心想,能被当做范文朗诵,就是对自己最大的认可了!要是还有比赛,自己一定可以代表班级以至学校,去赢得荣誉。
不过,直到小学毕业,这个梦想也没能实现。
从生病事件之后,钟月和江敬的交集就多了起来,她总会时不时的对江敬进行零食投喂,江敬照单全收。江敬偶尔也会问钟月要不要去看打球,李瑶在的时候钟月和她一起去,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一般会笑一笑拒绝。后面江敬也懂了,李瑶不在的时候,就不问。
但是江敬不知道的是,趴在教室左边的窗户望出去,直对着后操场,可以看见四个篮球架,左边的能看完整,右边的篮球架被教学楼挡住了一部分。
好在江敬一行人最喜欢在左下角那里打球,钟月总是能一眼就从人群中把他找到,穿深蓝色或黑紫色球衣,和队友配合默契,喜欢投三分球,隔得很远的那种,有点耍帅的嫌疑,但总能迎来观赛人员的欢呼。打完之后外面套个校服,回到课堂又是认真听课,和老师一唱一和的好学生。
以前钟月也好奇过,他这么爱打篮球,会不会一身汗味,有次黑板报,她刻意找江敬帮忙,说他的字好看,希望可以一起写板书,之前的黑板报都是钟月独自完成,并且常年荣获年级第一,连校长都专门来班上来看,夸钟月画画得好。
于是当天下午的体育课,两人都没有去,留在了班上设计黑板报,两人站在并排的桌子上,整个教室只有粉笔书写的沙沙声,和隔壁偶尔传来的读书声。
粉笔放在脚下,钟月弯腰去拿,不料桌脚有点不稳,要塌了一样,脚下突然踩空,伴随一声惊叫,眼看就要摔到地上,手臂上突然感受到一股巨大的力量,把自己稳住。
“没事儿吧!”江敬两只手拖着钟月的手臂,把她整个人带起来。钟月看着近在咫尺的人,心里第一反应居然是,他身上好像是西柚味的洗衣液,满清新的,被太阳晒过,又带有一种温暖的微苦。
钟月愣了几秒,赶忙反应过来,轻轻挣开了双手,“我没事儿,没站稳,这个桌子好像不太稳当。”江敬扶着钟月下来,又去查看了一下桌子,幸好那个桌脚只是高低不平,不是真的要垮塌。
江敬拍了拍自己那个桌子:“咱俩换换,我用你那个桌子,我不怕晃。”江敬刚好背着光,钟月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他朝自己歪了一下头,又说:“吓到了?”
钟月没有说话,气氛突然安静下来,眼神越过少年的肩膀,望向窗外,一束光正好透了过来,打在少年的侧脸,映着教室里的粉尘飞扬,心跳声,被冬日的余晖听了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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